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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年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3-12-18 17:08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证博士招生“申请-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平稳有序开展,提高选拔质量,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光学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的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当年获得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2.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2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3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才可申请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2.4申请人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5.0分及以上;托福6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本科为英语专业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以上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2.5申请人具备较好学术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下列成果项目获奖须与“光学工程”专业紧密相关,且为5年内的成果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发表或收录过:SCI、EI、中文核心期刊(其分类对照《云南师范大学js333线路检测中心成果分类统计办法》);

2)以第一发明人获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超过10万字);

4)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得过级及以上科成果奖;

7)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8)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2.6 申请者必须撰写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和格式需符合《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二条的要求。专题研究报告需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阶段

1.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缴费,并选择拟申请方向,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同时还须达到上述对申请人学历、英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业方面提出的其他要求。未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相关规定体检标准的申请人,不得报名。

2.提交材料

1)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攻读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境外)留学者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

42名“光学工程”专业与之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内正高职专家对申请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5)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复印件(学术论文、科研奖励、著作、专利);

6)自我评价和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期间拟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

7)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8)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3.资格审查

本学位点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专家组给出审核书面意见,提出进入材料评审的合格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考核阶段

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不少于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审专家组。

1.材料

1.1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照以下材料评审标准按百分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专家组根据招生计划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取消申请资格,不再进行后续环节考核。


表一 材料评审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1

材料审核

科研成果、英语等材料

60

2

研究报告

“申请-考核”制博士专题研究报告

40


1.2材料审核打分细则如下:

1)材料审核先按照百分制打分(基础分60分和加分项40分),然后再转化为60分。

2)材料评审专家组对照申请材料要求,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中第8)项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属非必须材料)。若材料齐全,则给予基础分50分;申请材料中,若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光学工程专业紧密相关的学术成果,给予基础分5分;若通过英语四级或者六级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英文发表学术成果(不包含会议论文),给予基础分5分。

3)加分项认定及评分办法如下:

表二 各加分项加分细则

类别

内容及分类标准

加分

外语水平

CET-6及以上

5分

学术水平

发表学术论文

B1类

20分/篇

B2类

15分/篇

C1类

10分/篇

C2类

8分/篇

C3类

5分/篇

D1类

2分/篇

D2类

1分/篇

科研成果奖

省级及以上

20分/项

厅级

10分/项

校级

8分/项

科研项目

国家级

20分/项

省级

15分/项

厅级

10分/项

校级

5分/项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省级

10分

校级

5分

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

10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3分/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5分/项

科技作品竞赛获奖

国家级

20分/项

省级

15分/项

厅级

10分/项

校级

5分/项

a、加分项包括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两部分各项分值如表二。

b、科研成果的分类参照《云南师范大学js333线路检测中心成果分类统计办法》。

c、上述加分项内容相关成果、项目、获奖均须与“光学工程”专业密切相关,且为近5年内的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d、只认定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若存在共同一作,或多个通讯作者的按比例计分,如两个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计该论文的1/2,三个则为1/3,依次类推。科研项目只计项目主持人,参与者不加分。

e、D类文章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分不超过9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分不超过3分。

f、同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若既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又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只计高分值一项,不重复加分。

g、科技竞赛只认定全国三大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互联网+、数学建模)及光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全国性学术组织开展的科技竞赛。第一获奖人100%的分值;第二获奖人计25%;三获奖人计12.5%;四获奖人计6.25%; 依次类推。同一项参赛作品获多个级别竞赛奖只计最高级别分数不重复加分

4)材料审核成绩计算办法

对每位申请者累计上述加分统计表中各项的总成绩,若当年有申请者加分成绩超过40分,则以当年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为标准,进行百分制转化,再乘40%,即得到每位申请者的加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生加分成绩=(该考生各项加分项累计之和/当年申请考生中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40;若当年申请者加分成绩均没有超过40分,则按原始加分成绩作为加分成绩进行核算。

5)申请考生材料审核总成绩为基础分与加分成绩之转化为满分60分。

2.面试

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申请-考核”制面试考核组,对申请人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时间不低于30分钟。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评分标准详如表三所示

表三 面试评分标准(百分制,占总成绩50%

序号

内容

分值

1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50

2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0

3

英语听说能力

10

4

科研潜质

10

5

综合素质

1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申请人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阶段

按照材料评审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百分制)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考生材料综合考虑,提出拟录取人选,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准予录取。

三、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

3.1招生导师:导师应具有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无违纪违规现象。

3.2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对本学位点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将计划分配到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名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1人(包含直博和硕博连读)。

四、其他

1.本文件自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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