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学院结合实际特制定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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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996官网2023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工作方案
2023-03-28 10:37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学院结合实际特制定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睿智1号楼。

三、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9日8:30--12:00 地点:睿智1号楼116

复试笔试:3月29日14:30--16:30地点:睿智1号楼116

笔试加试:3月29日19:00--21:00地点:睿智1号楼116

复试面试:3月30日 全天。

、复试考生提交材料事宜

按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相关表格下载链接(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697.htm)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五、交费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缴费方式:支付宝现场缴费。

六、复试要求

1.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包括学生自我介绍,2个专业题目及1个英语口语题目,时间15-20分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

(3)外语听说能力,占20%。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

(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面试试题以套题的形式由考生随机抽取,每套题会密封在小信封,面试时考生当场抽取题号,当场拆封,考生依次作答。

2.复试笔试科目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科目测试。具体考试科目以《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复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地点及时间见附件1。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评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评,学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指定的独立考场,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及辅导员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展开全面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生按照心理辅导员指定时间准时参加测评,涉及工作人员对测评结果保密。由政审小组对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参考意见。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

4.笔试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加试一门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

5.复试试题的命制事项

2个专业题目及1个英语口语题目构成一套综合面试题,试题命制套数不低于计划招生人数×1.5。同一专业的每套题目题型必须一致,难易程度相当。试题命制好后将题目密封于写好编号的小信封中,锁在保险柜中,保险柜与房间钥匙分由2人保管。

6.考场内的人员安排

每个考场由五个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考官纸质打分表上有修改记录的,考官必须在修改的地方本人亲笔签字认可。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果。

考场内设置1名秘书和1名纪检员,面试前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然后负责将学生带入主考场,指引考生面试抽题,记录考生的题目及作答情况。纪检员全程录像,进行考场内的监督工作。

七、录取办法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具体要求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专业要与报考专业一致,特殊情况需在学院内调整到其他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一志愿考生在学院间调整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的学院相关专业继续使用。

6.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 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初试成绩占50%。

(2)考生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3)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4)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

(5)在部队获得2等功以上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

2.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专业方向排序的除外)。

(3)严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如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与复试科目成绩,依次录取。

3. 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复试安排等信息。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手机一律上交,由纪检员统一保管。复试视频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招生处存档。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继续实行纪检员监督机制。纪检员负责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督。纪检员在复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立即向学校纪委监审处和招生处汇报。复试后,纪检员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过程监督工作记录表》,按规定时间上交招生处。

(七)学院务必做好复试材料存档工作,复试试卷、答题纸、计分表、复试情况表、视频相关材料必须保存三年以上。其中,考生复试的作答内容、复试录音录像资料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九、监督举报方式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委监审处)

0871-65941158(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3月26日


附件1

                   复试日程安排

内容

考生专业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

全体

3月29日12:00前

睿智1-116

交费

全体

3月29日12:00前

睿智1-116

拍照

全体

3月29日12:00前

睿智1-116

复试笔试

全体

3月29日14:30-16:30

睿智1-116

笔试加试科目

跨专业,调剂及同等学力考生

3月29日19:00-21:00

睿智1-116

面试

学科教学(物理)

3月30日全天

睿智1-117

凝聚态、无线电

3月30日全天

睿智1-211

光电信息工程、光学

3月30日全天

睿智1-415

理论物理

3月30日全天

睿智1-511

政审

全体

3月30日全天

睿智1-212

心理测评

全体

3月30日18:30-21:35

实训大楼Ⅱ区30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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